在一篇文章中看到有位老太太认为九二一大地震幸存的孤儿“命底不好”,日后会刑克亲人不要领养,心中激荡不已,忍不住要举手发言,先说一则小故事:
一九九四年,我再度到美国密苏里大学罗拉分校(UM-Rolla)进修博士,当时有位台湾留学生(姑隐其名叫他李四),就读化工系硕士班,有一天他邀伴驱车前往临近城市游玩,深夜返回罗拉途中,在一个转弯处,不知何故撞上路树车毁人亡,然而邻座同伴却毫发无伤。李妈妈在台湾惊闻独子死亡的噩耗,急忙赴美处理后事;罗拉中国同学会为李四举办一场基督教的追思礼拜,场面简单温馨,主办的黄同学叙述李四平凡简短的生平,我还记得其结尾:“李同学生性善良,正值英年蒙主恩召,虽然令人不舍,但是上帝这样做,一定有祂的旨意,请李妈妈不要难过。”一句上帝的旨意,抚平多少悲恸。但是回到台湾,李妈妈却无意间听到有人说,李四不得善终一定是前世为恶所致,丧子之痛未平,还要忍受恶有恶报的“莫须有”罪名,真是悲愤交加。
在台湾,我们看到许多美好家庭突然遭逢变故,全家生活顿时陷入困境。这些变故分为两类,一、先天缺陷:例如新生儿罹患过动、自闭、小儿麻痹、聋哑……等疾病;二、后天疾难:例如家庭成员遭逢癌症、车祸断肢、地震丧生……等天灾人祸。家人为了照顾疾难者已经筋疲力竭,更难过的是会被他人指指点点说是报应。
欧美先进国家对于遭逢变故的弱势族群,做得比我们人道。以领养孤儿为例,台湾人都要领养聪明伶俐的小孩,缺陷婴儿没人要只好送到外国领养。西方社会认为家有缺陷儿是上帝的考验,想要藉父母照顾缺陷儿的爱心来彰显上帝的旨意,社会大众不只不会歧视,还乐于给予协助。
华人社会普遍受佛、道教的影响,“善有善报、恶有恶报”的观念已经根深蒂固。“善有善报”劝人多行善,“恶有恶报”劝人不要做恶,有其积极价值;但是恶有恶报的说法,能否减少恶行尚不可知,其副作用却会造成民众对受灾族群冷漠无情,更糟的是还会使受难家属遭受精神上无尽的折磨。厄运真的是恶报吗?九二一大地震,死亡及失踪2,378人,受伤8 ,722人,难道个个都是罪有应得吗?幸存的孤儿,还要被认为“命底不好”日后会刑克亲人,不是太冷酷了吗?每年因车祸死伤的数万人,真的都是为恶的报应吗?
传统上,佛教出世,基督教入世。证严法师因为无法答覆修女质问:“天主教有养老院、医院和学校,即使是深山、离岛都有教士和修女去救助贫困,但是佛教徒呢?”从此立下“佛法人间化”的志愿,三十年后,慈济动员了四百万人投入医疗、教育、慈善、文化甚至国际赈灾等志业,慈济能够成功就是因为入世,真正关心受难的弱势族群,不将受难者视为恶报。让我们从今天起,解除受难族群“报应原罪”的紧箍咒,使台湾社会少点冷漠、多点温馨。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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yandong7383 (2008-8-30 15:58:01)